法律分析:
(1)环境污染赔偿责任通常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意味着不管污染者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致使环境污染损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2)多个污染者共同实施污染环境行为致他人损害,需承担连带责任。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时,若每个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污染者承担连带责任;若每个行为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能确定责任大小的按比例担责,难以确定则平均承担。
(3)因第三人过错造成环境污染损害,被侵权人可向污染者或第三人索赔,污染者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4)被侵权人要对损害事实、污染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进行初步举证,污染者若想免责,需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
提醒:被侵权人遇到环境污染损害应及时收集证据,污染者若认为有免责情形要积极举证。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