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土地使用权合同期满后,村里具备决定是否
续签的权力。
若村里不决定续签,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对于通过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获取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
合同到期时,在同等条件下原使用者享有优先
承包权。
你可尝试与村里进行协商,表明你期望依照合理条件继续承包。
倘若协商无果,应查看之前的土地使用权合同中关于到期后的相关约定,看是否存在补偿等条款。
若村里无合理理由拒绝续签且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例如你在土地上有未到期的合法投资建设等情形,你可以考虑借助法律途径来解决,比如向当地基层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以要求对土地上的权益进行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