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打官司得出结果的时间,会因为
案件类型以及审理程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
像那些适用
简易程序来审理的民事案件,通常在
立案后的三个月内就能够审结完毕。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审结。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再延长六个月;要是还需要继续延长,就需要向上级人
民法院申请批准。
对于
刑事案件,
公诉案件一般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针对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出现《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那种情形之一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能够延长三个月;因为特殊情况还得继续延长的,就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被
羁押的,就按照公诉案件的
审理期限来;如果被告人未被羁押,应当在受理后的六个月内作出宣判。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是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作出第
一审判决。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要是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
一审案件也需要延长,就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