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捕之后立即移送至看守所这一程序并非代表已经确认其涉案的明确
罪名。
在案件的侦查工作中,针对任何有
犯罪嫌疑的人员,公安部门均有权利首先采取
羁押措施并将之送往看守所进行下一阶段的案件调查。
在这种情形下,可能会涉及到诸多不同类型的罪名,如
盗窃罪、
抢劫罪、故意
伤害罪等,而最终的确切罪名须依据案件的客观事实和充分的
证据予以证明与判定。
关键在于,嫌疑人的行为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所规定的
犯罪构成要件。
例如,盗窃行为是否达到法律所规定的具体金额标准;
故意伤害行为又是否导致了
受害人轻伤乃致重伤以上的严
重伤害结果等等。
当案件的侦查工作全部完成之后,由检察机关依据充足的证据和严格的法律规定作出判断,决定是否向法院
提起公诉,以及对被告人提出何种罪名的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