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来说,由书面文本起草并且经过
当事人亲笔签名确认的协议,在绝大部分场合中均具有确切的
法律效力,但是需要遵循一系列特定的前提条件。
首当其冲的便是,这一协议中所包含的所有条款都必须完全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条文,并且不得违背
公共秩序以及良好风俗习惯;同时,这些协议也不能涉及到欺骗、威胁或者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协议失效或者可以进行撤销的不当行为。
其次,签署这份协议的个人应当具备足够的
民事行为能力,以便能够充分理解协议中的每一项条款及其深远影响。
最后,签订的协议必须真实地反映出双方当事人的真正意愿,各条款表述应当准确明了,不允许出现模糊不清或者争议性的表述。
假如所达成的协议具备充分完整性、符合规定的格式规范并且每一方的意图都是真诚,那么这样由书面文件制定出来并得到亲自签署的协议通常都会被视作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双方负有按照协议约定去履行各自义务的责任,以尽可能地防止不必要的
纠纷发生。
但是,为了确保更严谨和可靠的过程,我们依然建议,在签订重要协议时,尽可能地采用规范化的书面格式,同时保留所有相关的
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