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约是否需征得所在公司同意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各位所签署的合同的相关详细规定及性质特征。
若该合同为
劳务关系方面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先期务必预先告知雇主公司,尤其是对于在
试用期范围内的雇员而言,只需提早向雇主方发出三个工作日的通知即可完成解约手续;倘若并无试用期的设定,则通常需要提前三十个自然日以书面通告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以便办理正式
离职手续。
至于其他类型的合同,如一般的
服务合同或
承揽合同等,如果合同列明的内容中不存在有关提前解约的特殊约定,按常理来讲是有正当理由提出解约申请的,然而在此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通常在合同规定中会做明确说明,例如支付
违约金、
赔偿造成的
经济损失等等。
因此,各位在决定是否直接离岗时,应首先查阅与自身所
签合同相关的详尽条款以及与此相关的法律
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