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针对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被收监于看守所之后的提审时间,尚未确立明确的规范标准。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对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实施
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需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对其进行审查并
批准逮捕;如遇特殊情形,则可适当延长至四个工作日。
而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
递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依法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对于涉及
未成年人的案件,我国法律特别强调必须严格限制适用
羁押性的
强制措施,尽量采用非羁押性的措施。
在侦查、
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各个环节,都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与挽救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