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违约方并无权利提出损失
赔偿要求。
这是由于
违约行为本身已然构成对契约所规定义务的违反,从而让守约方遭受权益损失。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的状况之下,若守约方亦有过失,进而致使违约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此时则违约方可争取减轻自身的
赔偿责任。
但是要达成这样的诉求,违约方仍须提交充分且确凿的
证据以证明守约方的过失及其所引发的损失加剧现象。
除此之外,若有关于赔偿问题的特别约定在校本合同中有所体现,并且该约定允许违约方在特定条件下提出赔偿请求,那么便应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总而言之,违约方要求
赔偿损失的情况相对罕见,且受到诸多限制因素的影响,因此必须根据具体事例进行深入研究和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