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刑事领域的
诉讼事务中,当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启动
审查起诉程序的那一刻开始,律师便有权利查阅、摘录以及复制该案件的全部
案卷材料。
而对于
民事诉讼与
行政诉讼这两大分支,只要取得了
当事人的正式委托,同时出具相应的律师证件、
授权委托书以及律所介绍信等证明文件,那么律师便有资格向法院请求查阅与此案件相关联的所有档案资料。
然而,由于地域差异及案件特性不同等因素,律师查阅案件资料的实际权限和操作流程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在查询案件资料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行业内的伦理准则,确保绝不泄漏任何与案件密切相关的机密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