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间,不得直接用于折抵
缓刑期。
取保候审属于我国
刑事法律体系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刑事
强制执行措施,它与作为
刑罚履行方式的
缓刑有着本质的区别。
缓刑则主要适用于被判决处以剥夺自由刑罚以及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并且在满足相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设定特定的考察期限,暂时停止其刑罚的执行。
在此期间,罪犯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治,如果在整个
缓刑考验期限内,未出现法定可予
撤销缓刑的情况,那么待到缓刑考验
期限届满之后,原先所判决的刑罚将无需再行执行。
然而,取保候审仅仅是在
刑事审判程序进行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手段,用以对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不采取
羁押措施,或者暂时解除羁押状态。
因此,这两种制度无论从本质上还是内容上都有显著差异,并不存在互相抵消或者折抵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