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被视为并不具备承担
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他们所实施的任何
犯罪行为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对于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人群来说,如果他们犯下了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或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
违法行为,那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至于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员,他们在任何情况下从事非法活动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关于
民事责任方面,人们普遍认为八周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才具有有限的
民事行为能力,在此情况下,他们从事的
民事法律行为将应该由其
法定代理人来代表或经过其同意与追认方可实现有效行使;然而,针对那些尚未达到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则被视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在这种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只能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