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地方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请求
批捕文书之日起的七个日历日内,依法作出批准或
不批准逮捕的决策。然而,由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
证据的充分与否,的确是会对这个限期产生影响的。倘若涉及到的案件极为重大且错综复杂,那么地方人民检察院在进行严格的审查程序时,会适度地延长其决策时间。并且,若在
审查批捕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可疑的证据缺陷时,该院还有权要求公安部门进行
补充侦查,以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总而言之,例如批捕的具体日期这类问题,都需要结合各方面的整体因素才能最终确定出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