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代位权的行使中,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上。首先是对于
债务人的影响,当
债权人启动代位权程序之后,债务人享有的某些权利将被暂时性地予以抑制或约束,这可能会直接导致他在对外处置资产时遭遇一些限制或麻烦。其次是针对次债务人的影响,次债务人必须要向债权人履行偿还
债务的义务,并且在此过程中,如果次债务人想要对债务人提出任何抗辩或者异议,那么他也可以这样做,并向债权人进行主张。最后是对于债权人自身的影响,在代位权未能实现全部目的的情况下,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而获得的所得财产,应当首选用来偿还债权人自身所欠的负债,如果在完成清偿后仍有剩余,则剩余的部分应当交还给债务人所有。同时,在整个代位权行使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也由债务人承担。值得我们始终牢记的是,债权人在代位权行使中所能涉及到的范围仅限于自身所持有的债权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