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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可不可以离开本市市中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构批准,被采取此项措施者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所居住的县市区。倘若贵市的中区分属其中某个地级市的行政区域内,未经事先批准便擅自离境是被明令禁止的。此外,负责执行此项措施的当属公安机关。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具有义务保持其住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糸方式的稳定,如有任何变动,必须在有效时间内迅速向执行机构汇报。当然,如果真的存在特殊情况必须外出,则需向执行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相应核准才可成行。否则,可能会面临取保候审资格的丧失,从而导致其面临更为严峻的处罚措施。
最新修订: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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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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