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在看守所内80多天仍然未能
开庭审理这一情况是完全合理且正常的。因为
刑事案件需要经过侦查、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多个环节,而这些环节各自都有严格的时限规定。特别是
侦查阶段,由于涉及到大量调查取证工作,正式身份较为复杂,因此这个阶段可能会遭受一定程度上的延期。同样地,在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相应的耗费时间。作为
犯罪嫌疑犯,
当事人及其
辩护人有权通过委托的律师,向负责处理此案件的
司法部门咨询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并且可以依法提出相应的
变更强制措施的要求。如果当事人发现司法机构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存在着超过法定期限的
羁押行为,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的现象,他们可以授权委托其辩护人为自己进行
申诉或者控告。然而,在此之前,必须要耐心的等待
司法机关按照其法定的程序逐步推动此案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