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
家属委托的特殊情境之下,作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本人同样有权利自主选择委托
辩护人,或者由自身直接聘请资深律师担任辩护工作。并且,基于我国法律制度的明确规定,无论是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都拥有权力通知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让专业的律师团队来为这些人员提供必要的辩护服务。关于会见方面,律师在与
当事人进行交流之前,必须向看守所提交包括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在内的必需材料。在接收到相关申请后,看守所应尽速安排会面时间,最晚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给予回复。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律师在与当事人会见时,务必严格遵守现行法律
法规以及看守所的规章制度,严禁私自传送任何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物品,信息及其它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