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盗窃案的审理过程中,尽管原告选择撤回
起诉,但这并不能完全影响到法庭裁决的制定过程。因盗窃行为本身便属于
刑事公诉范畴之内,因此即使受害者亲自表示不再
提出诉讼指控,检察机关仍然有权根据案情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启动公诉程序。如果检方选择继续涉足此案,那么最终的判决将充分参照包括
涉案金额大小、
犯罪情节轻重、嫌疑人呈堂证供中的认罪程度以及有无不良记录等诸多因素进行定量赋值。假设涉案金额微乎其微、导致的后果相对较轻,且被告人具备
自首、
立功表现以及积极退赃等积极行为,那么他很可能因此被判定获得
缓期执行、
社区矫正或仅处以适当
罚金的
处罚方式。然而,如情形反向发展,比如涉案金额巨大、犯罪情节恶劣或者被告人是
累犯之流,那他可能将会面临长期监禁判决。总的说来,虽然原告撤回案件有可能对法院的裁判产生影响,但绝非唯一且决定性的因素,判决结果的真正决定性因素在于个案全貌的构成及法律条文规定的始终如一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