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案件的复杂性及诸多具体情况来看,
刑事案件的
审理期限自当各不相同。常规情况下,简单的刑事案件,若适用于
速裁程序处理,则预计能够在极短的十日以内的时间内处理完毕;若是采用
简易程序,也有可能在短短二十日内完成。然而,对于采用普通程度进行审理的
一审案件而言,通常应当在收到该案且受理之后的两个月之内宣告判决结果,最晚不得超出三个月的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若涉及到可能
判处死刑或含有附属
民事诉讼部分的案件,以及满足
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五十八条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案件,必须经由上级人
民法院批准,方可适当延期三个月处理;若因特殊情况仍需继续延期的,还须向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审批。至于
二审案件,一般倾向于在两个月的时间框架内予以审结。若遇到可能判处死刑或含有附属民事诉讼部分的案件,以及满足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五十八条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案件,在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后,方可适当延长两个月处理;若因特殊情况仍需继续延期的,同样须向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