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题的答案主要看子女自我的意向以及家庭具体的环境状况如何。
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考量,这个问题并未有明确的
法规进行限制或者规制。
若
离婚之后父母跟子女之间的联系仍然保持紧密,那么我们可以说这种邀请有利于增强亲情及维护
家庭关系的和睦;然而,如果以往他们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分歧或者关系疏远,则子女享有自主决定参与与否的权力。
请务必明确,无论是被邀请还是自己选择参与与否,都不应该引起子女依法所享有的权益以及他必须承担的责任发生任何变化。
例如,子女对于父母的
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其是否受到邀请前往婚礼而有所不同。
此外,家长在经济条件许可并且愿意帮助子女筹备婚姻事宜的前提下,为孩子提供经济支持,也是遵循其自愿原则,而非法律所强制要求的。
总的来说,是否邀请应当根据亲情关系以及个人感情来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