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当事人选择提起
诉讼离婚并进入
开庭审理环节时,其具体的审理时间往往无法精确预计。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下,从当事人完成
立案手续提交相关材料至正式开庭的过程大致需要一至三个月的时间,然而实际所需时间还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例如,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多少,以及送达
传票等相关文件是否能够顺利进行等因素都可能成为审理周期长短的决定性因素。
如若被告能够顺利收到传票并且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并不复杂,那么可能较短时间内便可完成
开庭程序;反之,若是送达过程中出现困难或者案件本身较为复杂,争议点众多,那么审理时间就有可能相应地被拉长。
另外,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其
审理期限为三个月;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审理期限则为六个月。
然而,这仅仅是法律所规定的最长审理期限,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审理周期并不会达到如此之长。
因此,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做好充分的
证据收集和整理工作,以此来加速案件审理进度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