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法律制度,
离婚之后,女方通常无法无理地拒绝支付孩子的
抚养费用。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家长极为重要的法定责任与义务。
然而,若出现特殊状况,如男女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决定由男方单独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并且此项协议并不损害到子女的合法权益;又或是女方由于失去工作能力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其确实无法支付抚养费用。
但是,如果女方具备支付能力却故意拒绝支付,那么男方有权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女方切实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女方应支付的抚养费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