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关系中的一方身体活动存在较大局限并患有某些疾病,而另一方依然希望解除这段关系时,他/她仍然有权利向法庭
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在做出最终裁决时,法官会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进
行权衡和判断。
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
离婚的唯一法定依据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若患病一方的病情并非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直接诱因,那么仅仅以这个理由作为
离婚诉求的另一方,其请求很可能得不到法庭的支持。
但是,如果夫妻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出现了严重裂痕,比如由于疾病的影响使得夫妻之间长时间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互动,或者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等等,经过多次调解均无果后,法庭可能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此外,对于那些身患疾病并且生活状况较为艰难的一方来说,在离婚过程中,另一方应当提供适当的援助,这其中也包括经济上的支持等等。
总的来说,是否能够
离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