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定审理
夫妻离婚案件的核心要素在于双方的感情关系已经彻底破裂,而并非仅仅基于其中一方是否存在疾病。
若患者一方所患症状并未对基本生活品质与履行伴侣职责产生重大影响,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无法借此作为判定
离婚合法性的直接根据。
然而,倘若该类疾病严重干扰了夫妇的共同生活方式,引发夫妇之间的感情产生裂痕,例如在发病之后长期存在着沟通障碍,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层面出现乏力等问题,经过反复调解却依然无果,那么法庭可能会做出
准予离婚的裁决。
然而,在做出此类裁决期间,必须关注到病例患者同时又陷入生活困顿局面的一方,有必要由其配偶提供恰当的援助,例如资金方面的救助或补偿。
总结来看,关于是否裁定离婚,法庭会全面考虑各个相关的复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