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所赠财物,如已明确表示仅归一方所有者,则视为该方的
个人财产;但若是未能明确表明此意,则有可能被视作是对整个夫妻双方
法律关系的赠与。
同样地,婚后所得之物,除非明确约定仅为单方所有,否则将被视为对夫妇双方的赠与,成为夫妇双方的
共同财产。
比如,在婚前,身为某方父母为了他们的子女购买了房产且将房产登记至该子女的名下,那么基本上可以认定这就是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而在婚后,若另一方的父母为其子女购
买房屋并宣布这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反之,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这只是赠与他们自己子女的话,那这笔
赠予就会被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从而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赠与行为的
法律效力还会受到
赠与合同的形式以及内容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