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
行为人侵犯他人
肖像权。
倘若要认定摄影行为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该摄影行为缺乏肖像权人的明确授权;其次,此种摄影行为需要以谋求商业利益为主要目的;最后,该摄影行为公开展示了被摄者的肖像。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如一家商店未经您的授权便擅自利用您的照片进行广告展示以期赚取经济利益,那么这种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对您肖像权的侵犯。
然而,如果是在公开场合下进行正常的街拍活动并且照片并没有被用来以盈利为目的公开发布的话,则通常不会构成
侵犯肖像权。
再有就是,即便摄影的对象是个人,但是照片涉及到了
个人隐私信息或者对肖像进行了恶意的丑化、污损等处理,那么即使摄影行为并非以盈利为目的,也有可能会侵犯到您的其他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判断摄影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关键在于摄影行为的目的以及使用方式是否得到了被摄者的明确授权,以及摄影行为是否以谋求商业利益为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