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关于无
遗嘱继承情况下的财产归属问题,其具体的
继承顺位规定如下:首选的
法定继承人群体即为配偶、子女及父母。
而子女则涵盖了所有亲生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形成
抚养关系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继子女;至于父母,同样包括生身父母、养父母以及抚养关系合法的继父母。
其次的法定继承人团队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又分为亲生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同一父亲或母亲之下不同性别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形成抚养关系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继兄弟姐妹。
当继承事宜正式开启之后,便会首先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进行财产的继承,而后再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若并无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存在,那么便会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而对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而言,他们在继承遗产时所享有的份额,通常应保持平等,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
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同时,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
抚养义务的话,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