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破产困境时,其负债问题须依照特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该公司需向当地
司法机关提交破产申请,待案件
立案并由对应的法院受理之后,便会委任专业人员担任
破产管理人,负责对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管及管理。
负责接手公司管理工作的破产管理人将对公司的资产价值进行精确的清点与评估,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既包含了固定资产如不动产等,也涵盖了流动资产如现金、存款等,同时,还需要调查并确认无形资产如
专利权、
商标权等。
此外,
破产管理员亦会对所有负债情况进行详细的登记与核实。
在整个
破产清算过程中,
债务的偿还顺序如下:首先,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其次,支付
员工工资、
医疗费用、
伤残补助费、抚恤费用,以及员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再次,支付除了前述两项之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
拖欠的税款;最后,支付普通
破产债权。
若公司的资产总额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那么未得到清偿的那部分债务在法律层面上将不再具有偿还效力,然而,股东在其未履行
出资义务的范围内仍需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相应的
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