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况下,案件的
立案地点主要是依据案件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而定。
例如,在处理
民事诉讼事务时,常以被告的住所为基础,如果被告的住所与其日常居住地并不重合,那么则会由其
经常居住地所在的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而在涉及
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则可能由
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
管辖。
至于
刑事诉讼,
犯罪地是指
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这两个地方的法院均具有相应的
管辖权。
然而,在处理
行政诉讼事务时,一般会由最初做出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若经过复议程序,该案件亦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来确定精确的立案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