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妇之间由于情感的问题而长期
分居长达两年并向法院
提出离婚请求之时,法院并非必定要做出判决
离婚的决定。
尽管“长达两年的分居”可以作为衡量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然而它却并非是唯一的评断依据。
在处理
离婚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法院会全面地权衡各种相关因素,例如婚姻的基础、
婚姻存续期间的感情状况、离婚的主要原因、当前的夫妻关系以及双方是否仍有和解的可能等等。
如果有足够的
证据能够清晰地证明分居的确切时间以及这种分居状态是由于情感上的矛盾所引发的,那么法院作出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将会相对较高。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他们之间仍然存在着感情纽带或者存在着不符合离婚条件的其他因素,例如原告一方存在过错等,那么法院也有可能不会做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总而言之,法院是否会做出判决离婚的决定,将取决于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证据的充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