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解除的
诉讼过程中,
举证期限往往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予以确定。
一般来说,法院会在向原告及被告发送
案件受理通知以及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双方
当事人发放举证通知书,其中详细规定了举证期限。
在实际操作中,举证期限的长度可能不少于15个自然日。
然而,如果原、被告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且得到法院的批准,那么举证期限便可由当事人自行商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确实无法提交相关
证据,他们有权在举证期限结束之前以
书面形式请求法院延长举证期限。
倘若
逾期提交证据,当事人必须作出合理的解释,否则法院可能不会采纳该证据,除非该证据与案件的核心事实密切相关。
总的来说,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法院所设定的举证期限,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