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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的

保险合同纠纷所涉及的诉讼时效计算起始点,必须基于具体情况进行精确的判定。
从通常意义上来讲,针对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五年,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得知或者应该了解到保险事故发生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然而,对于非人寿保险,相关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依然是从上述同一时刻,即他们明白或者有理由知晓保险事故已发生之时开始计划。
所谓的“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通常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个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确实清楚了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另一个则是他们明白自己的权益已经遭受到了侵犯。
然而,在某些特殊状况之下,例如保险公司明确表示不予理赔等情况,诉讼时效也会相应地开始计算。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在此期间内出现了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法定情形,那么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将会随之发生变化。
最新修订: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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