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
扶养费用通常必须持续支付至被扶养人年满十八岁为止。
然而,在两种较为特殊的情形下,父母可能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的
抚养义务:首先,当被扶养人已经年满十六岁,但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时(即十八岁),若其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成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父母便可以考虑停止向其提供
抚养费用;其次,即使被扶养人已经成年,但是如果他们仍然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或者由于身体残疾、
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那么父母也应当承担起必要的
抚养责任。
总的来说,十八岁是一个普遍适用的年龄界限,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