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阶段内,男方获得未成年
子女抚养权的情况极少发生。
一般情况下的基本原则是,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应当由其母亲进行
监护和抚育。
然而,若出现如下特殊情况,例如母亲患有经过长期治疗仍未能得到治愈且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的身体健康问题,导致子女无法与之共同生活;或者是母亲虽然具备足够的经济条件却不愿承担对子女的
赡养义务,反而父亲希望
争取抚养权;再者就是由于某些其他因素导致,母亲实际上无法给予孩子适当的生活环境等等。
在此种情况下,男方如能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存在以上所述的特殊情况,才有可能成功地争取到
抚养权。
但是,总的来说,在哺乳期阶段
离婚时,将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仍然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