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
离婚诉讼之际,如女方无正当理由而选择不出席法庭审理,法院将会首先采取送达
传票的方式进行
传唤。
然而,即使经过传票的通知和提醒,女方依然拒绝出席庭审,如果案件事实清晰明了且具备充足的
证据支持,那么法院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做出
缺席判决。
但是,一般而言,涉及到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等重要问题的
离婚案件,法院都会慎重对待并尽可能地要求双方
当事人亲自到场陈述意见。
倘若女方确实由于特殊原因而无法亲自出席庭审,例如身患严重疾病或遭受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因素,应当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声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参考。
总的来说,男方应当全力配合法院的工作安排,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以及相关的诉求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