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流程所需的期限会因为所选择的
离婚途径以及实际境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举例来说,倘若是通过协商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结婚双方需要就在离婚意愿、
财产分割及子女
抚养等人事纷争上达成共识并编制成书面的
离婚协议书,然后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构
递交申请以
办理离婚手续。
此种情况下,在提交申请之后,
当事人将受到为期 30 日的离婚冷静期调节。
待冷静期结束且在随后的 30 日内,双方必须共同再次来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放
离婚证书。
倘若一切进展顺利的话,通常情况下仅需 1 - 2 个月即可完成这一系列的流程。
然而,对于那些选择诉诸法律解决
离婚问题的夫妇而言,他们面临的艰巨任务或许更加复杂。
根据现行的司法制度,如果采用
一审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那么审判期限为 3 个月;若选择适用普通程序,则审判期限延长至 6 个月。
如果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了离婚请求,但在没有新的事实或理由的前提下,原告在 6 个月内再次提
起诉讼,那么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而在
二审阶段,审判期限同样为 3 个月。
因此,整个
诉讼离婚的过程可能会持续数月乃至更长的时间,具体的时间长短还得视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双方争议的激烈程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