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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的探视权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中,对于已经结束婚姻关系且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或母亲,赋予了他们探望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而作为另一方的父母则负有积极协助的法定义务。
关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以及具体实施的时间安排,通常由当事人之间事先达成协议予以明确规定;如若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法院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决定与裁决。
法院在作出裁判之时,所着重考虑的因素包括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
倘若直接抚养人恶意阻碍子女与非直接抚养人的交流往来,非直接抚养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程序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探望权的执行仅限于对责任人施加适当的行政处罚,如罚款、短期拘留等方式,旨在敦促直接抚养人主动履行其协助职责,从而实现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最终目的。
最新修订: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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