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漏罪不属于
累犯范畴。
累犯特指那些因
故意犯罪而被依法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者,他们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获得赦免的五年内再次实施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
然而,所谓的“出狱后发现的漏罪”,实际上是对其前一次
犯罪行为在判决之前尚未被揭露出来的罪行的依法
追责,这并不意味着前一项刑罚已执行完毕或被赦免之后又重新
犯罪。
然而,请各位务必留意的是,若发现存在前述漏罪,则将与前罪进行并罪审判。
换句话说,就是对漏罪作出裁决,然后将前罪尚未执行的刑罚以及漏罪所判定的刑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虑后,决定执行哪些具体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