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
婚前财产应属于其拥有者的私人资产范畴,因此在处置此种财产的过程中,一般并不强制要求得到配偶的签字认可。
然而请务必留意,倘若此类财产在婚姻缔结之后因经营运作或者资产管理等行为而产生升值或者产生收益,那么这部分收益可能将会被视为夫妻的
共有财产。
在此情境之下,对于这些收益进行
赠予可能便需要得到配偶的许可。
与此同时,若赠与行动中涉及到恶意逃避
债务等不当情形,即便如前文所说,赠与的财产原本属于婚前个人所有,也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总而言之,只要能够确定要赠与的财产确实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并且没有遇到上述特殊情况,那么就无须配偶的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