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面临
男方提出离婚诉讼,而女方并未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审理该案的法官极有可能进行如下几种类型的询问:首先,会对涉案
当事人的夫妻情感状况展开详细的调查,诸如了解双方相识相爱的过程以及如何缔
结婚姻、
婚姻存续期间感情状况的演变及其可能的原因等多个因素,以便于作出准确的判断,明确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
其次,针对调查婚姻现状涉及到的家庭生活环境,法官将详尽地了解夫妻之间的日常互动与沟通方式,包括家庭是否持续处于
分居状态、家庭经济收入和支出的具体情况以及家庭财务的管理方式等等。
再次,对于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官将会深入探讨子女的生活照顾和教育状况,同时也会关注父母双方的
抚养意愿以及各自的抚养能力。
此外,法官还有可能就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以及所背负的
债务情况进行详细的询问,例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投资项目、
债权债务等相关信息。
总而言之,法官的职责在于全面掌握婚姻状况,从而为案件的公正判决提供有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