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提出破产申请之前,有意识地转移自身的财产,无疑属于严重的
违法行为。
破产程序的设立初衷就是为了保证
债务的公平清偿,以及保护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这种蓄意的财产转移行为,是对破产
法规则的公然挑衅,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破产后,负责
破产管理的机构将有权对在破产申请获准受理的前一年期间内,通过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变卖,或者为缺乏财产
抵押的债务设立财产抵押进而导致财产流失的行为进行追溯,并要求归还原物或支付相应的补偿。
假如涉及的违规性质极其恶劣,
责任人还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在此我们强烈呼吁各位企业家,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
违法操作,坚决遵循法律规定,以合法、规范、公正的态度来处理公司遇到的财务及资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