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申请强制执行之权利行使的期限,通常设置为两年。
然而,该两年期限的起始日期是从有关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的;若相关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义务的情形,则应自规定的每期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进行计算;如法律文书并未对履行期间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就应当自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处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超过上述
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请求,那么一旦遭到对方
当事人的异议且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符合成立条件,便会裁定暂时停止执行。
因此,为确保个人正当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建议您务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启动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