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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可以开

原则上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员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也应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形,则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若遇到复杂情况,例如事故成因难以查明、当事人未能及时报案导致现场变动及证据灭失等,那么认定书出具的时间便有可能相应地予以延长。
总的来说,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开具时间将依据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但通常都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最新修订: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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