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之诉的法定时效设定为叁年整。
此时间起算点以著作人已知晓或理应得知其所享有的
著作权权益遭受了侵害及识别出
责任人之日为准。
然而,若著作权所受损害已经超越了整整贰拾年,那么对此种情形下人
民法院将不再提供法律保护。
对于特殊情况,例如由于自然灾害等无法预见和避免的灾祸导致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经权利人提出申请,法院有权作出是否延长
诉讼时效的裁决。
在此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如果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之内,由于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人为的因素导致
债权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此时则应暂停诉讼时效的计算。
从阻碍时效进行的原因得以解除之日起,诉讼时效将恢复计算周期。
此外,倘若诉讼时效因为提
起诉讼、权利人方面提出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承担相应
债务而产生中断效应的话,则从中断日期开始,诉讼时效将重头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