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应被视为公共场所的一种特殊形式。
此处所谓的公共场所,就是专供大众进行各类社会活动的空间。
的士以其广泛的服务范围,向广大不确定的社会大众提供运输服务,表现出极其鲜明的开放性以及显著的公共特性。
从法律角度审视,针对任何在的士内发生的非法或不当行为,通常会依据与公共场所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规范与惩罚。
例如,常见的在的士车内发生的争执、打斗乃至
偷窃等行为,都有可能遭受符合法律规定的
处罚。
然而,我们也需认识到,与常规意义上的大型公共场所如购物中心、火车站等相比,的士在规模及性质方面仍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和暂时性。
总的来说,在法律层面,的士依然被视为公共场所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