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共有的房产在终止婚姻关系后如何分割,存在众多考量原则。
通常情况下,首先,需要由
购房双方就房屋归属以及对另一半的补偿方案进行友好协商;若上述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将交由法院裁决,此时,法官将全方位考虑各类相关因素,如房产状况、
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和
权利义务平衡等。
常规意义上讲,如果两位当事人都坚决要求保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且权益相当,那么法院往往会采取竞价的方式来确定最终的归属权,即出价最高的一方获得房产,同时也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
补偿金。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在住房方面存在实际困难或者需要承担更多的
孩子抚养责任,那么法庭在分配房屋权益的时候亦会适度加以照顾。
此外,房屋的实际价值则会被参考市场行情进行评估,赢得房产的一方需要按照评估结果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项。
但是,对于那些在
结婚前由某一方单独购买,而婚后又共同
偿还贷款的房产而言,各方为偿还贷款和不动产升值所做出的贡献也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