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快递员损坏物品后的
赔偿事宜,我们首先应当明确因果关系以及
责任人分别为谁。
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快递员若是出于运输环节中的过失而导致物品受损,那么寄件方或收件方均有权利提出赔偿请求。
至于
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则应该遵循快递服务合约的具体规定为主。
倘若双方并无就此事项达成共识,可以依据受损物品的真实价值和所遭受的
损失程度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寄件一方须向对方提交能够证明物品价值的相关
证据,例如发票、购物小票等等。
假如无法与快递服务企业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寄件方完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快递业管理部门举报投诉,或者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寻求公正的裁决。
值得一提的是,任何赔偿请求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范围内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