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又称
窝藏罪,意指对于已经明确知晓属于
犯罪分子的特定人员,提供隐藏住所或者财物以供其躲藏、逃避司法追诉,或者为其作
虚假陈述或
伪造证言,提供包庇、纵容其逃避
处罚之行为。
关于亲属能否成为包庇罪的主体,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若涉案亲属明知自己的
近亲涉及
刑事犯罪,仍实施了上述包庇行为,那么他们便有可能构成包庇罪。
然而,如果亲属对
犯罪行为毫不知情,或者虽已知晓却并未实施任何包庇行为,则无法被认定为此罪的主体。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亲属是否构成包庇罪,需要综合考虑到亲属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等多个层面的因素。
此外,法律亦会权衡亲情关系及亲属行为的严重程度。
总而言之,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所有亲属都视为包庇罪的潜在罪犯,而是应当根据具体的事实与
证据进行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