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题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首要条件便是需要对所谓的“发生关系”的实质含义有清晰的认识,它究竟是指双方自愿进行的合法两性交往,抑或是涉及到违反法律
法规甚至构成
犯罪的行为。
若涉及到
违法犯罪行为,如强奸罪行,那么寻找
证据的过程将会变得较为艰难,但并不是完全无法实现。
可能的证据来源包括聊天记录、电话录音以及见证者或
证人的陈述等等。
然而,由于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许多直接的证据很可能已经消失无踪。
反之,如果只是自愿的两性关系,通常并不存在
搜集证据的困扰。
但是,如果涉及到后续的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可能就需要借助其他相关的证据来加以证明,例如财产的转账记录、共同生活的证据等等。
总而言之,是否能够找到有效的证据,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的保存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