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假冒
商标侵权案件所涉金额的核算,通常主要依据如下几种方式进行研判:
首先,针对已经成功售出的涉嫌
侵权商品,可以依照其实际销售价格予以认定;
其次,若存在尚未销售的涉嫌侵权商品,可依据商家标的价格或是已核实清楚的该类侵权商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进行估算;倘若并无标价或无法查证其实际销售价格,则可参照被侵权商品在市场上的中间价格进行衡量。
另外,若侵权商品涉及到两种及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对每种商品分别进行计算,
然后将结果累加。
值得注意的是,若侵权人屡次实施假冒
商标侵权行为并且未经相关行政部门处理或
刑事制裁,那么其
非法经营数额以及
违法所得数额均应累计计算。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尽管不同地区在具体司法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些许差异,但总体而言,都应严格遵循上述原则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