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而言,在房屋遭遇拆除并获取补偿之后,其所有权归属以及相关使用规范将受制于
拆迁协议以及当地的政策
法规。
倘若在
拆迁补偿过程之中,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全面转移,同时又无任何特别约定授权予以改造居住用途的话,那么此类改造行为很可能是不被允许的。
然而,若拆迁协议中并未明文禁止,或者当地政策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对已获拆迁补偿的房屋进行改造以供自住,并且您依法办理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等,那么便存在着进行改造的可能性。
在此情况之下,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认真阅读拆迁协议,然后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者相关的行政机构咨询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以及审批流程。